防疫措施︱陳肇始指場所負責人若未有遵守防疫措施 須停業3日、7日或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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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1/02/16 18:10

最後更新: 2021/02/16 18: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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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衞局局長陳肇始。( 陳靜儀攝)

新冠肺炎疫情似有回落惟未見回穩,港府早前已曾指,擬於年初七有條件放寬措施,包括重開食肆晚市堂食安排,惟員工須於復業七日前後接受首次檢測。現時社交距離措施有限期將於明日屆滿,食衞局局長陳肇始今日下午5時半見記者,交代最新社交距離措施。

陳肇始表示,現時情況有條件放寬對該些場所的限制,故宣布在年初七(18日)放寬有限度運作,包括體育處所包括室內和戶外場所、健身中心、美容院、按摩院;公眾娛樂場所如表演場所、主題公園、博物館、公眾展覽、電影院、家庭娛樂中心等;遊樂場所包括桌球館、公眾保齡球場、公眾溜冰場,加上遊戲機中心,均可恢復有限度運作。而浴室、派對房間、夜店、卡拉OK及泳池須繼續暫停營業。

陳肇始強調,有關處所須繼續遵守現行有關人數和場地限制、員工及顧客必須佩戴口罩和量度體溫等社交距離措施,並須遵守兩項新增防疫措施,包括確保顧客內進前使用「安心出行」流動應用程式記錄行蹤或登記個人資料、進入時間及保留31日,以及安排所有員工每14天接受一次新冠病毒檢測並保留31日。

陳肇始續指,針對個別業界住所有不同要求,政府將會在稍後公布特定要求。負責人如未有遵守相關規定,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和監禁六個月。

被問到如有場所再爆發感染個案時會否再以「一刀切」方式暫停營業,陳肇始指衛生防護中心會繼續進行風險評估,並將設有防範措施。她續指,若場所負責人未有採取防範措施時,當局會以涉及不同風險因素下,將設有3、7或14日停業,強調當局會以更精準及風險為本的做法處理,又指稍後將公布詳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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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曾卓鋒